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财政部《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》和国家体育总局《体育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办法》以及《计算机销售体育彩票管理暂行办法》,制定本游戏规则。 第二条排列5电脑体育彩票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统一发行,在全国范围内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联合销售。 第三条“排列5”实行自愿购买,凡购买该彩票者即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。第二章游戏方法 第四条 购买“排列5”时,由购买者从00000-99999的数字中选取1个5位数为投注号码进行投注。 第五条 购买者可在全国各省(区、市)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设置的投注站进行投注。投注号码可由投注机随机产生,也可通过投注单将购买者选定的号码输入投注机确定。投注号码经系统确认后打印出的兑奖凭证即为“排列5”电脑体育彩票,交购买者保存。 第六条 “排列5”每注2元人民币。彩票不记名、不挂失,不返还本金,不流通使用。 第三章设奖 第七条 “排列5”设1个奖级,为固定奖。 第八条奖金分配: 一等奖,单注固定奖金100000元。第四章奖金管理 第九条 “排列5”按每期销售总额的50%计提奖金,计提奖金分为当期奖金和调节基金,其中49%为当期奖金,1%为调节基金。 第十条 “排列5”..... |